U.S.-China: Respective Interpretation of the Law of the Sea

<--

觀天下》搬出海洋法 美中各自表述

【聯合報╱國際中心/田思怡】 2009.03.11 04:28 am

美國國防部指控中國5艘船在南海公海騷擾美國海軍偵察船「無懈號」,中國外交部則指美國船隻根本不該在南海的中國專屬經濟區從事非法活動,雙方互控對方違反國際法,究竟誰是誰非,恐怕還有得吵。

美國搬出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根據公約,沿海國家得以在兩個區域建立主權:一為領海(territorial seas),亦即從海岸基線起算12海浬範圍內,包括沿海島嶼的海岸基線;二為專屬經濟區(Exclusive Economic Zones),亦即從海岸基線起算200海浬的範圍內。

這次騷擾事件就發生在南海的中國專屬經濟區內。美方說,根據公約,其他國家在中國專屬經濟區從事開採經濟資源的活動將受限制,例如開採海底天然氣,但情報蒐集活動則不受限制。長久以來,美國的偵察機和偵察船一直在南海活動。

有趣的是,美國因為反對公約有關海床礦產開發的規定,這項公約根本未經美國會認可,因此美國並不是公約的簽署國,中國反倒是公約的簽署國。

中國則一向把幾乎整個南海都視為其領海。中國一口咬定美國在其專屬經濟區蒐集情報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說,海洋法公約有明確規定,美方未經中國許可在其專屬經濟區從事非法活動,應立即停止。

中國海軍副政委鄔華揚更指美國是「惡人先告狀」,美國船隻在中國近海從事軍事目的海洋測量,本身就傷害了中國主權。

中美雙方都搬出海洋法公約,卻有不同解讀,各自表述,看來未來美國船隻可能繼續在南海活動,中國船隻則繼續騷擾。

倫敦泰晤士報駐亞洲記者派瑞就分析說,南海是全球情勢最複雜和緊張的水道,美國的飛彈防禦系統就部署在南海,如果中美兩大強權發生戰爭的惡夢成真,八成就是在南海。

About this pub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