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China Can Learn from American Taxpay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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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3岁的简·艾丽斯是美国洛杉矶辖内贝尔市的一位贫民,多年来她一直靠拾荒度日。在整理垃圾的时候,她发现了一张贝尔市官员们的工资单,只见上面清楚地写着包括市长赫尔南德兹高达79万美元(比总统奥巴马的收入还高很多)、警察局局长兰迪·亚当斯达46万美元(比洛杉矶市警察局局长年薪还多15万美元)等人的年薪记录。(《羊城晚报》8月17日)

  面对工资单,愤怒的艾丽斯怎么想也不明白:贝尔市有许多人都像她一样苦苦挣扎求生之时,那些政府官员怎么能心安理得地拿着那么高的薪水!因此,走上街头,以演讲的方式宣传这件事:“美国总统都比贝尔市的那些官员要挣得少,我认为这足以表明贝尔市官员的薪水高得太过分,我们的贝尔市议会已经彻底背弃了对纳税人的责任!”

  当美国拾荒老妇以纳税人的身份出现时,我们看到了市长的道歉行为:在剩余任期内,他因为惭愧而不再领取薪水。而美国哥伦比亚电视台敬称为“最具政治影响力的拾荒妇”,评论说,一个国家想要健康发展,就必须要让任何一位公民都具备这种影响力!这样的影响力来自何处?何以与一个国家的健康发展相关?在笔者看来,深入思考这些问题,对于唤醒我们的纳税人身份意识具有足够的启示意义。

  纳税人对公务员的监督是最重要的监督,公务员应对纳税人负责。正是基于这种常识,我们看到了美国市长的道歉,看到了更多纳税人对美国拾荒老妇的声援。当然,我们也看到了美国官员对纳税人抗议的尊重。

  就当下而言,我国的不少公务员还不适应纳税人的监督,如此前出现的“咆哮哥”。当公民用“你拿纳税人的钱,你就得接受监督和指责”来要求公务员时,这位公务员却说:“我拿什么纳税人的钱?”如此的尴尬对比,让我们看到了什么?可以说,不少公务员眼中根本就没有“纳税人”这一意识,更没有接受纳税人监督的习惯。

  美国拾荒老妇抗议市长高工资,既告诉我们,应张扬属于纳税人的权利,同时,就我国现实来说,应改变在纳税人与政府的关系上存在的权力与义务不对等现象。政府收了税,就必须为纳税人提供各种服务。如果交完税之后,对怎么花这些税款毫无发言权,甚至被贪官污吏们挥霍浪费时,纳税人也无权置喙,那么,纳税人的身份意识就无法树立。公民有交税的义务,也有监督政府如何使用这些钱的权力;国家有收税的特权,但也有为纳税人服务并接受监督的义务。在现代社会中,强调纳税人的权利首要的一点就是制约政府的公权力,维护纳税人自身的权益。(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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