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Limitations of Tole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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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初,美国西蒙•维森塔尔中心(Simon Wiesenthal Center)在纽约新建的宽容博物馆开馆。这是1993年西蒙•维森塔尔中心在洛杉矶本部设立宽容博物馆后的第二个宽容博物馆。博物馆的主题是宽容、人权和多样性,目标是提高和促进不同宗教、文化背景的人们在这些问题上的相互对话,并以相互促进的方式传递下去。

也就在纽约宽容博物馆刚开馆的时候,洛杉矶宽容博物馆馆长盖夫特(Liebe Geft)表示不支持纽约穆斯林社群在世贸遗址附近修建清真寺的计划。这座设计中的清真寺定名为“科尔多瓦宫”(The Cordoba House),清真寺虽然定位为一个文化中心,但却有着宗教冲突的历史蕴涵。Cordoba是西班牙南部的一个城市,公元711年被穆斯林军队攻克并占领。这次犹太背景的西蒙•维森塔尔中心,连同犹太人权利联盟,一起反对科尔多瓦宫计划,使得宗教宽容问题再度成为美国社会关注和讨论的现实问题。

一位评论者直接批评宽容博物馆不宽容,“我不懂宽容博物馆怎么能宽容(它自己)的不宽容,它是否要为自己的不宽容作一次展览呢?”盖夫特对自己的立场作出解释,他说:“宽容不等于对任何事情都接受,在文明社会里,应当宽容什么,是有限度的。”我们不会宽容别人“践踏他人的人权和尊严”,“在坚持权利、尊严和自由的国家里,这是不能接受的”。

  宽容不是抽象的,是对现实事件的具体判断。宽容博物馆内设有4个民意测试台,供来访者对时事发表自己的意见。8月18日的时事议题即为是否同意建科尔多瓦宫。到8月20日为止,同意的为37%,反对的为62%。

  宽容涉及的三个最敏感议题是宗教、言论自由和性倾向或行为,而宗教宽容则直接关系到美国多元社会的基本秩序。早在美国建国时期,建国之父们对1692年发生在马萨诸塞州的宗教迫害事件——塞勒姆巫师审判——记忆犹新,他们把宽容确立为年轻的美国共和的一个核心价值。

1790年,犹太教领袖塞克萨斯(Moses Seixas)在给华盛顿总统的一封信中写道:“一直到现在,我们都被剥夺了自由公民的宝贵权利”,而新建立的美国政府秉承神的旨意,“能够不庇护任何偏执,也不帮助任何迫害”。

华盛顿总统在回信中写道:“以前的宽容让人觉得,好像是因为某些人大度,别人才能享受到自然权利。从今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每个人的权利都不是由别人的宽容所赐予的,宽容是一件本应该如此的事情。

  对为什么“本该宽容”,在美国其实有不同的回答,因为在自由民主观念中,本来就存在着两种并不完全一致的宽容观。一种是把宽容视为理性共识的一部分,是通往多元共同文明的必要途径,是一种本身与“善”有关的价值。另一种则是把宽容视为和平的条件,因此,宽容本身并不是“善”,而只是一种为达到“善”的生活方式所必不可少的权宜之计。

支持和反对科尔多瓦宫的民众,分歧其实不在于要不要宽容。他们只是对“宽容”是什么有着不同的理解和侧重而已。支持的一方把宽容视为一种自我完足的价值,无条件地要求宽容,认为只要反对建科尔多瓦宫,就是在破坏宽容。反对的一方则把宽容视为一种维持和平共存的权宜之计,他们认为,宽容不是凝固的价值,只是体现多元社会和平共存、相互尊重的最低标准。

  斯塔德森(Brad Stetson)(《关于宽容的真情》(The Truth about Tolerance)一书的作者)说:“在非常多元的国家里,治理机构有责任考虑到公众敏感……,不能谁提出要求权利,就凭条件反射地予以同意。”在科尔多瓦宫的问题上,纽约市长和总统奥巴马前后都曾以“权利”为理由表示支持,就宪法权利而言并没有错,但显然并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件事涉及的“公众敏感”。

  如今,奥巴马也已经对先前的支持做了修正,说自己并没有认为建科尔多瓦宫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可见,在美国进行一场比单纯“权利”更深入的“宽容”问题讨论,对总统和对一般民众,都是一种有益的公民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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