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以正:歐巴馬提前宣布競選 只為募款?
【聯合報╱陸以正】
2011.04.14 02:52 am
兒童節那天,台灣正值清明長假,回鄉掃墓的車輛塞爆了高速公路,歐巴馬用網路和臉書,宣布他決定在二○一二年競選連任的新聞。
無論從什麼角度去看,歐巴馬此舉未免太猴急了些。按照歷史成例,總統候選人需由兩黨全國代表大會推舉。不論民主黨或共和黨,四年一次的全國代表大會,須由全國委員會召集,通常都在大選當年夏天才召開。獲得黨提名後,展開競選活動。十一月第二個星期二全國投票,選出總統;次年元月廿日才就職。這是歷史傳統,永遠不會改變。
明年兩黨代表大會的日期已定:共和黨將在八月廿七日至卅日召開,民主黨是九月三日至六日。地點尚未決定,要看當地可提供多少旅館房間,與交通情形作考量。
用美國俗語來說,歐巴馬早在民主黨召開全代會十七個月之前,就「把帽子丟進鬥牛圈(throws his hat into the ring)」,無非先佔居有利地位。但事實顯示,他這點希望似乎也將落空。
歐巴馬的長處是思想敏捷,能言善辯,再加歷史上第一位黑人總統的光環,使他成為美國東西兩岸自由主義派的寵兒。但在保守的中西部,他的支持度並不高。縱然他這麼早就破例宣布投入競選,並未嚇退共和黨群雄並起,爭奪提名的浪潮。
迄今已經浮出檯面,要和他一爭短長的共和黨大老,有密西西比州前州長鮑柏(Haley Barbour)、前駐聯合國大使波頓(John Bolton)、麻州現任參議員布朗(Scott Brown)、父兄都做過總統的傑布‧布希(Jeb Bush),此外還有以獨立資格參選的現任紐約市長彭博(Mike Bloomberg)。對歐巴馬而言,這些人都是勁敵,各有神通。究竟鹿死誰手,是個大問號。
歐巴馬為何要在勝負難卜之際,率先投入選戰呢?一言以蔽之,是想趕在一大堆人參選之前,籌足十億美元的選舉經費(所謂war chest)。他估計前舉幾位共和黨候選人伸手向大眾要求捐款,沒有他這位現任總統那麼容易。
美國法律有「選舉募款法(Campaign Financing Act),嚴禁財團或公司捐款助選。因此全國有五百廿七個註冊的「政治行動委員會(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s)」專門向人募捐,也是杯水車薪,無濟於事。歐氏以在位總統之尊,趁對手何人尚未定奪之時,提早一年半直接向老百姓伸手,於理雖有不當,卻無法可管。
歐巴馬這樣做,也有他的苦衷:「九‧一一」雖已十年,美國經濟仍無起色。去年的國會選舉,共和黨聲勢大漲,一舉奪下了眾議院;參議院也岌岌可危。明年兩黨推舉候選人,共和黨明尼蘇達州女議員貝克曼(Michelle Bachmann)有「茶黨」幕後支持,有可能成為首次問鼎白宮的女候選人。歐巴馬能否贏得連任,只有天知道,大家且等著看熱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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