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Washington Sees Things: The U.S. Police Handling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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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前(一九九九)華府地區的華裔女律師江宜玲(Joyce Chiang)突然失蹤,第二天(一月九日)有人在安那科斯峽公園(Anacostia Park)一帶發現江女所穿的綠色皮夾克和政府工作證(江是美國移民局的律師),看到這個消息,我直覺的感覺是凶多吉少,江女多半已經遇害,因為那個公園一帶是犯罪率極高的黑人區,平時白天大家都不大敢去那裡,何況是晚上?(江是八日晚間和朋友們聚會後回到住家附近的星巴克買飲料時失蹤的)。

 果不然,四月間江的屍體在波多馬克河上發現,由於時間太久,已經腐爛得無法辨認,經由DNA驗出確是江的遺體,雖經解剖,仍無法驗出死因。警方偵查歷時兩年找不到破案的線索,竟在二○○一年自作主張,宣布江女因與男友關係不睦想不開自殺身死,家屬及親友均無法接受警方此一說法,但警方已經結案,將本案列為cold case(沒法破的案子),讓家屬感到萬般無奈,不過江女居住此地的弟弟江俊立(Roger Chiang)仍為姐姐的案子鍥而不捨,希望有水落石出之日。

 二○○一年五月華府地區發生猶太後裔少女李薇(Chandra Levy)失蹤案,引起華府、甚至全美媒體的重視,而李薇的案情和江宜玲有許多相似之處,二人的住所極為相近,都在杜邦圓環(Dupont Circle)一帶,兩人都在國會議員的辦公室實習過,後來都在聯邦政府任職,因此辦案人員傾全力偵辦李薇案時,聯想到江宜玲案的離奇,使得江宜玲的cold case又變得熱了起來。

 李薇在失蹤一年後方才發現遺體的骷髏,再經過了七年(二○○九)終於破案,兇手是一位來自薩爾瓦多的非法移民,去年十一月被判了六十年徒刑。前面說過李薇案使江案死而復活,本月十三日華盛頓特區警察局長藍妮爾(女)在記者會上宣布江宜玲不是自殺,而是遭人殺害,怪的是藍妮爾對於殺害江宜玲的已知兇手嫌犯隻字不提,而且拒答記者們的問題,就草草結束了短暫的記者會。

 據在場的江女弟弟江俊立透露,調查江案的警探和檢察官告訴他,殺害她姐姐的兇嫌有兩名,一名因案正在監獄服刑中,另一名則刑滿被遣送回南美的蓋亞那,但美國與蓋亞那沒有引渡條約,所以無法要求蓋亞那把嫌犯送回美國受審,加以警方掌握的證據也不充分,不擬起訴嫌犯就此結案,江宜玲等於白白送了一條命,這使江昔日在史密斯學院的兩位同窗好友淚灑記者會上。她們感傷的說:「我們都已結婚,有了事業和家庭,但宜玲什麼都沒有」。警方的說法從自殺改為他殺,雖讓她們稍稍釋懷,卻不能使她們的朋友死而復活,讓她們非常傷心。江宜玲大學時期很活躍,人緣亦佳,曾擔任學生會主席,其父母是早期來自台灣的移民。

 若不是由於李薇案產生的巨大影響力,恐怕江宜玲還不知要冤沉海底多少年,如今總算還她些許清白,但距離把凶手繩之以法,科以應得之罪,仍是渺不可得。

 看來草菅人命,並非中土所獨有,號稱民主法治的美國,亦不能免。觀諸美國警方對李薇案的重視,及對江宜玲案的草率,難免不讓人懷疑是否有種族的因素?從媒體對李案鉅細靡遺的報導,可以看出猶太人在美國社會的地位和影響,在這方面,華裔就相形見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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