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rica’s Gun Problem: the Purposeful Killer – Muddle-headed Killer Ch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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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科罗拉多州的奥罗拉枪击案造成12人死亡58人受伤的惨剧。奥罗拉枪击案也重新点燃了美国枪支问题的全民争论。

  很多人都看过迈克尔·摩尔的著名纪录片《科伦拜恩的保龄》,他的结论是,造成校园和公共场所枪击案悲剧的根源是美国政客对于枪支的放纵以及步枪协会为了军火商的利润所进行的各种反抗。但是,这个论断是肤浅的。因为美国人日常能买的枪大多是不可大量连续射击的手枪,它在军火商的利润份额里面是非常小的。军火商最大的利润来源还是那种高级别的杀伤性武器。

  所以,美国枪支问题是一个传统、文化以及社会博弈的问题。当第一批欧洲人来到美洲的时候,面对的是部落社会。要面对丛林的野兽以及印第安人。枪支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归类为一种生产工具,既要防身又可以打猎。所以美国人必须通过枪支、交往、协作和贸易来创造无法律的秩序。美国人形成了朋友圈和社群后,建立了社区民兵系统。美国之所以能够推翻英国殖民者,就是华盛顿整合了民兵系统的力量。而林肯总统之所以能打赢内战,也是鼓励武器生产来充分武装北方的民兵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说,让民众拥有枪,是美国能够诞生的一个理由。

  当美国充分发育为一个成熟的现代国家之后,民众广泛地拥有枪就变得不那么令人信服。1960年代一大批伟大的人物遇刺:肯尼迪兄弟、马丁·路德·金和马尔科姆等等,使得1968年出台了《枪支管制法》,里根政府在1986年签署了《武器拥有者保护法》,相当于将1968年的成果完全摧毁。里根本人是被刺杀过的,但是他几乎不为经历所动,显示了保守主义者用生命捍卫意识形态的硬度。里根自己就表示,纳粹在消灭犹太人之前,实施了枪支管制,解除了犹太人任何自卫反抗能力。所以,不准许民众有枪,是政府可以为所欲为的一个信号。当然,里根的说法是有瑕疵的。纳粹之前魏玛共和国时期就有严格的枪支管制,希特勒的确强化了它。里根之后,只能在枪支购买者背景审查方面推进(如《布雷迪法》)或者建立枪支弹道“指纹”系统,让“枪支认人”,但没有能力进行整体性的枪支管制。

  为什么会是这样?我觉得社会博弈起到很大的作用。美国人一直认为,政府本身就“坏”,要值得防范。而且政府也是无法充分收缴枪支的,在全球化和地下经济的作用下,想搞到枪的人一定会弄到枪。那么就造成了不平等性。按照Martin Killias的观点,枪支最大的好处是平等性。如果在拳头时代,体力上的优劣产生结果。但在枪支时代,弱者发现危险可以先发制人,新的平等被“创造”了。经济学家约翰·洛特甚至更为极端地推进了一步,他写了本书叫《更多的枪、更少的罪》,他的意思是,如果守法公民都有枪,那么罪犯就不知道对谁可以稳操胜券地下手,相当于守法人群整体性增加了威胁力。

  这个逻辑似乎可以成立。的确,在美国杀人案发生最高的州中,大部分都是枪支审查很严的州,更多的公民不愿拥有枪,持枪率都少于10%的人均一枪水平,这意味着公众整体威慑力不足,使得杀人者没有顾忌。但是,“更多的枪、更少的罪”适合特定目的的犯罪的减少——比如看准下手目标的劫杀,因为公众持枪率上升而显得不敢下手。但是,它不适合无目的的杀戮,即杀手就是想杀人,而不是杀特定目标的人。因为杀手只要想杀人,直接掏枪就可以。因无目的,无辜的民众无法猜测杀手,从而威慑模式瓦解。奥罗拉枪击案、校园案等等大案都属于此。

  于是,枪支管制其实就是一种选择:如果你觉得特定目标的犯罪多,那么持枪合法就是值得的。如果你觉得无厘头杀人多,那么管制枪支就是值得的。而且,如果你觉得第一种情况是主流,那么作为守法公民,他的最优策略就是赶快买枪,因为这将提高社区和城市的整体合法公民威慑(反击)力。更有趣的是,即使你是一个枪支管制主义者,但如果你觉得改变现状很难,暂时实现不了枪支管制,那么你会想到,无厘头的杀戮是无法规避的,还不如赶快买枪来应对有特定目标性的凶杀。于是,我们看到,只要凶杀率上升,公民就有动力大规模买枪;现在奥罗拉枪击案之后,民众也非常积极地买枪。这就是社会博弈的“偏化原理”。

  美国的枪支管制注定是无解的。杀戮发生了,民众就会激动一番。一旦事过境迁,对枪支问题的关注度就会下降。这种社会游戏规则一旦建立,很难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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