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o or Tra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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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來,有關美國中情局前技術人員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揭露美國政府在全球展開秘密監控的醜聞,引起了全球的關注。29歲的斯諾登聲稱,他是因為無法昧著良心允許美國政府侵犯全球人民的隱私、網絡自由和基本自由,才踢爆這個大秘密。

據斯諾登揭露,全世界都被美國監視,包括一直被指利用駭客入侵美國政府機構網站的中國。他也指聯邦調查局和國安局,除了蒐集電話通聯紀錄,還進入谷歌、雅虎、面子書、微軟等9家網路公司的伺服器,採集大量數據,嚴重侵犯人民隱私。

全世界的政府中,除非沒有這個能力,否則“竊取情報”這種事,誰沒有干過?美國聯邦調查局人員遍佈全球,通過各種手段竊取情報,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各國政府都心照不宣。

但斯諾登的爆料,卻令以世界警察及人權捍衛者自居的美國陷入了道德危機,也令原本欲在中國駭客被指竊取美國機密的事件上,向到訪的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施壓的美國總統奧巴馬,處於自欺欺人的尷尬之境。

更令中美為難的是,斯諾登還逃到香港尋求保護,他稱香港是個有很強的言論自由傳統,也較西方獨立,不受美國牽制的地方。這無疑也摑了歐美各國一句耳光。

這起醜聞的曝光,可謂震驚了全世界,歐盟各國輿論也一片輿論。此事不僅嚴重打擊了美國的道德形象,也造成某種程度上,對美國的安全造成危害,因此在美國國內引發了一場爆料者到底是叛國者還是國家大英雄的爭論。

在民權捍衛者和自由主義者眼中,斯諾登當然是位敢做敢當,勇於犧牲小我的大英雄。美國最具影響力的民權組織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已正式起訴聯邦政府,指認後者開展秘密情報監視項目侵犯言論自由和公民隱私權,違反憲法。

網上一份要求白宮赦免斯諾登的請願書,在短短的一天內,即吸引了4萬5千人支持。

這一現象,或可解釋為美國人的“人權觀念”更勝於“愛國觀念”的精神體現。這也是美國政治文化中值得我們探討和學習的一個部份。

但在另一方面,美國共和、民主兩黨與白宮卻口徑一致的直指斯諾登是“把美國人置於危險境地”的叛國者。美國的民調也顯示,有逾半民眾覺得政府監聽可被接受。

回到現實的層面,人權、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之間的合理邊界在哪裡,一直都是非常有爭議性的問題,特別是在當今這個網絡時代里,當言論自由可以更易突破封鎖的同時,极端的自我中心主義也發揮到了另一極至,人們要如何界定哪一是極端,哪一是符合普世價值,不同立場的人基於價值判斷的不同,也往往會有不同的答案。(星洲日報/雲淡風輕‧作者:林明華‧《星洲日報》執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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