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d He Really Do Anything W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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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文風‧他到底做錯了甚麼?

美國到底有多自由?數百萬人受到美國政府的監控,國安局以反恐為名,每天搜集數十億個電話記錄。這還不止,這種監控工作政府外包給大型企業去做。斯諾登公佈事實,結果惹了滿身蟻,美國朝野大罵他叛國。可是,他到底做錯了甚麼?

斯諾登到底做錯了甚麼?他沒有傷害任何人,他說過他沒有公佈所有文件,他是選擇性地公佈以確保沒有人因他的揭發而受到不必要的傷害。美國朝野政治人物說他傷害國家利益,這是大而無當的罪名。這不是專制濫權政府一向最愛用的說詞嗎?任何人要調查、揭發政府醜聞,當權的就說這是國家機密,醜聞一旦成了國家最高級的機密,誰敢查誰敢揭發,誰就是國家與民族罪人!

這種大義凜然的罪名誰當得起,誰不怕?難怪斯諾登逃到亞洲。

美國朝野政治人物罵斯諾登傷害美國利益,如果我們理性一點,不難發現他傷害的其實不是美國利益,而是美國的面子!美國強調自由與尊重人權,但斯諾登揭開美國虛偽面具,使美國失去自以為義的虛假根據,從批判他人的道德高度掉下來。說穿了,他的罪名是令美國丟臉!

他出走香港,走得好!香港不可能引渡他,中國如果真的引渡他,美國更沒有面子,因為這等於中美合作對付一個揭發醜聞的人,美國以後可以再憑甚麼罵中國,或任何國家蔑視人權不民主不自由?

國家安全重要,但個人的隱私權也一樣重要,政府不能在國家安全的口號之下為所欲為,否則個人的自由算甚麼?無怪乎政府監控事件曝光後,奧巴馬聲望大跌。政府,其實說穿了就是高官,他們做的事,只要不想告訴你的,都是機密,但老百姓卻沒有機密可言,這種政府一旦濫權起來,說有多可怕就有多可怕。

如果斯諾登揭穿的是中國的醜聞,他馬上成為美國英雄,但由於他揭發的是美國政府的醜聞,結果成為叛國賊,雖然當權者完全不能具體地說出他如何傷害美國人。美國不是屬於美國政府的,因此監控事件真正受損的是美國人,但在價值顛倒的修辭學里,為美國人仗義執言的人,反而成了傷害美國的人。這種吊詭,時常在第三世界國發生,如今在美國上演,難怪舉世嘩然。

不要隨便說人家做錯事,我們必須檢驗對錯的標準是甚麼,而且是由誰定義。這兩件事不首先搞清楚,說別人錯,是完全沒有意義的,除了自以為義而自爽;如果是因為人多勢眾,而以為少數鐵定錯誤,無疑幼稚好笑。至於如果純粹訴諸傳統,則更益顯其無知,21世紀的人反傳統不知已反了多少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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