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ama's Explanation of Extrajudicial Surveillance Is Hypocrit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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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诺登揭秘美国非法监视他国电信信息尤其是他国领导人的电子通讯,已掀起世界范围第二波的强烈反响。比起上一轮所揭露的美国国安机构广泛监视国内外电信情报的庞大建制和各种特种计划,这次披露的材料更为敏感,因为事涉美国电信监视一大批外国领导人,以及美国将驻外使领馆作为物理实体来实施这种非法的监视行为。据报道,这种监视还得到了美国一些盟国的协同。

  美国政府对他国信息怀有好奇心,这本身不难理解。美国在国内实施监控,也不无反恐意图。但就如何保障这些意图在法律框架下运行,美国却大大出了格,冒犯了国内外方方面面。华盛顿不仅在国内肆意监控民众,大大超出了它的反恐法规,而且在国外广泛实施监视,包括针对外国领导人,无论对方是盟国、伙伴或者对手。而这与反恐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

  现行国际法保护各国主权,《联合国宪章》的核心就是保障国际社会各成员的和平,抓手在于主权与安全。每个国家都有正当的国家安全需要保密,各国领导人是掌握最高国家机密的关键人士,各国政府必然竭力保护其领导人的通讯机密。美国自己也是集中了国家最高科技成就为其总统打造了号称是世界上最为安全的手机。

  但是,美国在国内外到处监听他国机密,完全不顾它自己创立的《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它不仅在国内侦听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机密,而且监听驻美国的他国使领馆的通讯,更在派驻海外的外交机构中部署监视他国的技侦能力,监视包括所在国领导人的电子通讯。美国还要求一些盟国与其合作,或实现情报侦察联网,或者拦截国际光纤的信息传输,其行为闻所未闻,已全然不顾他国主权。

  美国总统奥巴马现做委屈状,说他不知道美国国家安全局针对外国领导人开展了这些活动,如果这种说法不是伪善的,世人就要质疑美国是否还是一个法治国家。要是美国领导人根本不知道美国国安部门在未经授权下就在海外“大显神通”,那么美国就是特务当道了。要是奥巴马知道了却还让它发生,那他就要承担美国违反《联合国宪章》和一系列国际社会通用的外交法则的责任。要是他知道了还要撒谎,那他缺乏诚信的态度更是重挫美国的外交信誉。

  世界不能接受美国驻外机构为美国在他国实施违反他国法律的行为藏污纳垢。国际社会必须团结起来,阻止美国政府上述罔顾他国正当权益的侵犯行为。德国、巴西等国谋求联合国大会讨论并限制美国侵犯他国信息隐私的主张应该得到普遍支持。《联合国宪章》必须有其相关的下位法来确认并保障国际社会各成员的信息主权,美国法外监视的霸权主义应该得到制止,国际法应该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作者是复旦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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