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y Is America Anxiously Demanding that Japan Return Nuclear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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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向日本讨还核材料钚的消息一经公布,引起国际社会极大关注,同时也引发诸多疑惑:美国当年为何赠于日本钚长达几十年?现今美方为何如此急于讨还?美日在核问题上到底是怎样一种关系?实际上,这些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如何评估美国对日本“核保护伞”政策的问题。

“核伞”政策是美国向其盟国作出的一种承诺。在冷战时期,美国“核保护伞”覆盖的都是其“铁杆”盟国,如北约国家、韩国、日本等。冷战后,美国的“核保护 伞”依然是其与盟友维持盟约关系的重要基石,并有进一步延伸的趋势。1965年1月,时任美国总统约翰逊对访美的日本首相佐藤荣作表示:“日本不必持有核 武器,因为美国已经有了。如果日本出于防卫而有核遏制必要的话,美国将履行承诺为其提供。”据信,这是日美首脑之间首次明确提出“核保护伞”之说。 1967年12月,时任日本首相佐藤荣作在国会演说中正式提出著名的“不制造、不拥有、不运进核武器”的“无核三原则”,并成为日本政府关于核武器的基本 政策。“核保护伞”与“无核三原则”二者并行不悖,前为因,后为果。美在韩国也实行同样的“核伞”政策。根据美韩在1978年签署的《美韩共同防御条约》,美国向韩国承诺提供“核保护伞”并延续至今。

其实,美国提供“核保护伞”的目的无非是:不准日韩等国拥核;同时,当日本受到核打击时美国承诺出面保护。从这个角度来说,美国“核伞”政策是出于其自身世界核垄断地位的考虑,但这一政策对防止核国家的增加与核扩散,起到了一定的正面作用。特别是对遏制与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活与“拥核”论调,是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日韩等国至今仍处于“无核”状态,不能不归功于美“核伞”的牵制威力。

但是,美“核伞”政策也有其严重弊端。最大的缺失在于:美日对“无核三原则”并非一以贯之,在某些重大问题上甚至背道而驰。比如,美国曾委托日本处理核废 料;又如,在美日韩频繁的军演过程中无不配有核武装置。尤为令人震惊的是,美日两国签有核武直接运入日本境内的“密约”。

可见,在“核伞”庇护下,“无核三原则”早已变味走样,名不符实。这种走偏的核伞政策带来的负面恶果日趋显露:一是由于美国将核原料、核技术、核人才乃至 核武器的“输入”,加上日本自身核能源的优势,使之或为世界上最大的潜在“核大国”或“准核大国”;二是刺激日本右翼军国主义复活与“拥核”野心, 使日本“拥核有理”的论调甚嚣尘上,从而增大了日本“拥核”危险性。

值得庆幸的是,美国对日本的核动向已有所警惕,讨回331公斤钚就是明显信号。但笔者认为,美国索要核材料固然是明智之举,但也仅仅是一个举措,尚不足以震慑日本“拥核”野心。随着日本右翼势力羽翼渐丰,大有难驾驭之势。美国必须防患于未然,加大对日防范掌控力度,牢牢掌控“核伞”这一紧篐咒,发挥其“给力”之用,修订与调整“核伞”政策中的缺失与弊端,存善避害、除恶务尽。

(陈峰君,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海外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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