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日前又發表《2013年度國別人權報告》,對包括中國內地和香港在內多個國家或地區的人權,肆意歪曲,顛倒黑白,無中生有,橫加指責。中國國務院即發表《2013年美國的人權紀錄》,以正視聽,予以反擊。
事實是,美方自己人權問題糟透了,包括一、去年槍殺案數十起,137人死於非命;二、美國政府多年實行「稜鏡計劃」,非法監控國內外人民隱私、侵犯人權;三、國內實行種族歧視,隨意逮捕、槍殺黑人,目前監獄監禁佔38%是黑人;四、青年失業率高達21%,無家可歸者增至佔全國16%;五、侵犯別國人權,10年入侵伊拉克、阿富汗造成百萬計人民死亡,千萬計人民流離失所,無人機入侵巴基斯坦殺死軍民926人;六、迄今為止美國仍未批准或加入《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等人權公約。美國有甚麼資格以「人權教師爺」自居對中國人權狀況說三道四呢?說穿了,就是以「人權」、「民主」為藉口,向他國押送美國式人權,侵犯別國主權,干涉他國內政。
更不能容忍的是,美國以所謂「人權報告」,對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全球最自由的地區之一香港羅織「罪名」,包括所謂:「香港警方對中聯辦外集會示威採取嚴厲執法標準」,質疑警方「受中央指使」;「政制方面,港人參與及改變政府能力仍受限制」,「言論自由正受威脅」云云。美國引述的都是香港「人權組織」的「告洋狀」胡言亂語,而赤裸裸干預香港事務,其謬論不堪一駁。
眾所周知,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選舉和產生辦法,是由中國最高權力機關人大及其常委會授權的,並由《基本法》規定了的,怎樣選舉,如何產生,完全是中國的內政。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150多年來英國殖民管治從未有過的民主選舉,這是鐵的事實。然而反對派在美國的楊甦棣、夏千福鼓勵、策動下,以「國際標準」為幌子,炮製違法違憲的「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以取代《基本法》規定的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2017年行政長官候選人,其目的是由「真普聯」代表人物削尖腦袋奪取香港管治權,實現作為美英代理人變香港為「獨立」政治實體和反華橋頭堡的目的。
美國「人權」紀綠雙重標準
其次,美國污衊香港傳媒「自我審查」,更是無中生有。誰都知道,香港電台長期在某些反中亂港人物把持下,以「編輯自主」為幌子,香港回歸16年,罵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16年,比「美國之音」更肆無忌憚;某爛果報天天引導香港的反對派反中亂港,煽動「全民起義」、「茉莉花革命」,這是「自我審查」嗎?根據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回應美國所謂「人權報告」的《2009年美國的人權紀錄》揭露:美國紐約市每年有100萬行人在路上被警察、特務盤查、搜身;美國國安局可以攔截、監聽公民的電訊、電郵、電話,監控個人的博客和他國官方文件、私人聯絡資訊;五角大樓甚至安插退伍軍官入美國各大媒體做「評論員」,為侵伊戰爭作「積極評價」。
其三,就連美國駐外使館,每日都戒備森嚴。中聯辦作為中央政府駐港機構,香港警方對其護衛乃責無旁貸,美國「質疑受中央指使」正表明其幸災樂禍,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美國的「人權」紀錄從來都是雙重標準。用「人權」干涉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和新聞自由更表現其粗暴、無理;也從另一側面揭開香港反對派賣國賣港、裡應外合的可恥面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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