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9日,美国司法部宣布以所谓网络窃密为由起诉5名中国军官,这是美国有史以来首次针对“已知国家行为者通过网络手段渗透美国商业目标”行为进行起诉。这一起诉可以说是无中生有、贼喊捉贼、别有用心。
针对美国起诉中国军官网络窃密事件,笔者认为应予以坚决还击。
一是在国际舆论层面予以回应、形成反制。对于美通过其在全球舆论控制能力长期占据价值观制高点,一再制造“美国是网络攻击唯一受害者”和“中国是全球互联网安全公敌”的舆论,应予以回应,形成反制。(1)在国际社会公布美对中国实施网络攻击、网络窃密、网络监控行为的事实,迫使美国公开承认其是中国遭受网络攻击的首要来源,不要片面指责中国。(2)要求美就其行为做出回应与解释,郑重承诺对中国遭受的源自美国的网络攻击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不要顾左右而言他。(3)要求美国积极回应中国等国家要求制定国际信息安全规则的倡议,承诺停止一切针对中国的网络监控和网络犯罪活动。
二是建立政商合作机制,提升博弈实力。此次事件正是美国式“政商联合”在大国竞争中予对手以战略性打击的典型案例。美借助此手段以期遏制对手,实现利益此消彼长。中国应建立政商合作、联合博弈的机制,通过企业的技术能力发力并在政治层面借势而为,不断提升中国在大国竞争和博弈中的实力和技巧,即让企业直接获益,又为中国赢得可进可退的战略空间。
三是有效提升大国博弈中的网络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大力加强网络安全主动防御能力建设,提升有效发现、长期跟踪和深度分析来自各方网络攻击的能力,大力提升反跟踪以及网络攻击反制能力,紧密结合当前信息技术发展,及时研究其攻防相关技术,为中国在大国政治博弈中对等揭露、反驳外方指责提供技术支撑。
四是尽快建立网络安全审查制度,提出对国外信息技术产品、服务以及企业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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