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凯:如何应对美国力推的“印太经济框架”
关于美国总统拜登在日本东京宣布启动的“印太经济框架”(IPEF),已经有诸多讨论。有人说,没有中国的参与,“印太经济框架”不会成功;也有人说,我们应该择时加入“印太经济框架”。在这类讨论之前,首先应该弄清楚的是,美国力推的“印太经济框架”到底是什么?
第一,美国力推的“印太经济框架”是“行政版”;不是正规的“国会版+行政版”,因而它不出蛋糕,不备粮草。与美国以前推动的美加墨经贸协议等多国经贸协议不同,“印太经济框架”是由美国政府推动的“行政版”,而不是需要国会批准的“国会版+行政版”。众所周知,凡是涉及美国国内的劳工条件、环境保护条件、市场进入、关税和税收调整等,都必须获得国会批准方能形成美国法律。也就是说,“印太经济框架”不会涉及上述这些重大因素,因此不必经过国会审议、批准。既然如此,华盛顿就没想过要给其他成员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而是准备空手套白狼。
第二,指鹿为马,人为设置“印太地区”。美国力推的“印太”包括太平洋沿岸各国和印度洋沿岸各国吗?显然不是。就美洲而言,美国是唯一的成员国,北美太平洋沿岸的加拿大、中美洲各国、南美洲各国都不包括在内;印度洋只包括印度,其他印度洋沿岸各国,不管是南亚、中东还是东非国家,也都不包括在内。
这样的“印太”,完全是美国一厢情愿的指鹿为马,而不是现实的“印太”地区。美国这么做,一是继续把美洲当作自己的“后院”,不容他国插手。二是就太平洋地区而言,美国是想选择它确定的所谓“友邦”,也就是印度,在经济、贸易等领域结成抗华的联盟。
这样的“印太”,实际上是“印不印,太不太”的四不像。“印太经济框架”因此也只是美国人为搭建的支离破碎的“印太”。
第三,“挪方案 ”。美国准备动用行政、外交、安全、军事、情报等各方面资源,一方面加大力度,胁迫诱使美国在华企业、其他发达国家在华企业、台湾在大陆企业等搬出中国大陆;另一方面,视情况将这些企业要么挪回美国,要么挪到参加“印太经济框架”的其他成员国,尤其是东盟国家和印度。
第四,追求效果的短平快。美国力推“印太经济框架”,表现出急于求成,短平快式的冲动。最主要原因是今年美国中期选举,民主党倘若失利,拜登政府就可能沦为跛脚鸭政府。所以华盛顿需要走短平快的捷径,绕过国会,不动美国的奶酪,而是紧盯中国的奶酪,推行“挪方案”,破坏以中国大陆为中心的供应链,进一步扩大美国在“印太”地区的影响力。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或可在以下方面采取应对:一是推出新的吸引外资、外企新政,强调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外企在华设厂运营,是互惠互利的事情。二是强调“亚太”概念,不被“印太”概念带了节奏。三是大力推动亚太经合组织框架、RCEP合作框架、中国与东盟自贸区等框架内的合作。四是知己知彼,更有针对性地发展我们同中美洲国家、南美洲国家、太平洋沿岸国家、印度洋沿岸国家的关系。五是大力发展同南太平洋岛国的合作关系,尤其是在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方面。六是主动同我国的邻国洽谈合作,商谈企业转移、产业转移、人员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合作。六是继续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积极捍卫亚太地区和平。七是在坚持“亚太”概念的前提下,我们或可择机加入印度洋沿岸国家的概念,涵盖太平洋沿岸各国和印度洋沿岸各国,形成真正的旨在发展经济、贸易、互利多赢的“亚太印”新概念。(作者是全球化智库副主任、苏州大学讲席教授)
Leave a Reply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