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本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老牌民主國家,立憲元老以這三個權力鼎足分立,成就超過兩百年的歷史基業。而當在由商轉政的川普入主白宮後,即不斷衝撞立國基石,尤其在今年總統大選之前連續上演的司法戲碼,正不斷挑戰美國的司法底線。
拜登總統的民主黨陣營,想用司法來套牢川普的競選活動,當然是昭然若揭;不論是國會暴動案、機密文件案、封口費案,都是川普咎由自取,怨不得人。這幾個案子有涉及政治、有涉及私德,但以法論法,循序推進,皆無可厚非,也是法治國家運作的基本原則。
然而今年十一月是美國總統大選,加以川普涉及多案的可議性,使民主、共和兩黨都利用機會透過司法程序攫取對自己的最大利益,在纏鬥過程中,司法的獨立性即備受考驗,到目前為止,美國的司法獨立性尚稱牢固。
企圖用政治影響司法的顯例,其一是始自去年底科羅拉多州、伊利諾州和緬因州三個民主黨執政州,皆引用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款,主張川普沒有資格參選。該款指任何宣誓擁護美國憲法且後來「從事於顛覆或反叛國家的行為」的人,均不得為國會議員、總統與副總統的被選舉人。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多數法官同意,依此規定川普應喪失擔任總統職位的資格,自必要從初選選票中除名。
此項在美國內戰之後提出的修憲條款,早有爭議,民主黨的執政州翻出這個條款,用心明顯,只要能削弱川普能量的任何可能,都不放棄。所幸,聯邦最高法院今年三月明確裁決,推翻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的裁定,認為本案應由國會決定,等於仍保留了川普的參選資格。
想把大法官拖入政治泥淖的還有川普是否擁有刑事豁免權案。司法部特別檢察官史密斯起訴川普涉及二○二一年一月的國會暴動案,川普陣營主張總統應該具有刑事豁免權,這個案子也一路打到最高法院。大法官意見目前尚未一致,但保守派大法官認為總統應具有部分的免責權,這是有利川普的意見,而最高法院也很明確的表示,本案在選舉前不會審理完畢,正是要避免讓司法捲入政治。
類似的情形,也出現在其他的下級法院,佛羅里達州的聯邦法官決定推遲川普機密文件案的審理,喬治亞州也決定無限期延審川普干預選務案,這都有利於川普陣營。
至於目前如火如荼進行中的封口費案,已經開庭十四次,把川普牢牢的鎖在紐約法院裡。共和黨無計可施,最近共和黨參眾議員輪番到法院幫川普助陣兼造勢,十四日共和黨籍的聯邦眾議院議長強生更到場聲援,達到高潮。
依美國憲法,眾院議長是美國僅次於總統、副總統後的第三號人物,強生以國會議長之姿到法院聲稱「司法不公」,這是美國歷史上頭一遭,非同小可;當掌握立法權的領袖指責國家的司法權不公正,豈非動搖國本?美聯社評論即稱,這在美國政治史上實屬罕見。
目前這場因選戰延伸到司法戰的大戲,每天都在世人眼前上演,尚未落幕,美國司法的獨立性還在兩黨的私利中擺盪,經受著嚴重考驗。美國經驗,也足堪世人猶其台灣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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