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uble Standards in Immunity Poli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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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与小国

(2010-05-05)

大国与小国之别,除了国土面积的大小,其实也可从平时所发生的一些事件,而得以辨识。美国是个大国,而且是当今超级强国,谁都不敢轻易得罪。所以,即使享有豁免权的外交使节,在美国犯了事,伤害到了美国人,往往得乖乖接受美国法律的制裁。

 按一般的惯例,涉及外国使节的案件,似乎最终大多都是以敷衍了事。大国与小国的不同之处,也可从外交官涉及车祸的案例看到差别。比如1997年格鲁吉亚国的副使节,因在美国醉酒驾车,酿成一死四伤事件。美国政府就成功要求格鲁吉亚豁免肇祸使节的外交豁免权,并将其定罪。

  反过来说,如果享有豁免权的美国人在外国犯了事,却未必会受到当地法律的制裁。2004年一名美国海军人员在罗马,同样因醉酒驾车造成了一名罗马人不幸死亡,可美国就不同意豁免肇祸海军人员的豁免权。案件至今也许已无人记得。

  近来我国发生了一起涉及外国使节的车祸事件,不幸造成了一死两伤。事件发展至今,涉案的罗马尼亚使节已返国。随之我国政府对罗国肇祸人士提出了有关的指控,也对罗国政府呈交了相关的文件与证据。可至今却仍然无法获得罗国政府正面的回应。罗国给予我国人民的态度似乎是能拖就拖,日子久了就令人遗忘了。

  在以上两件事件中,我们可以意识到大国和小国的区别。美国在格鲁吉亚副使节伤害到美国人民后,向格国政府施压,并成功促使肇祸者在美国受审。我国在车祸事件上,要求涉案人士返回新加坡面对公开的指控,至今却不得相应的理会。对方也许认为,我国最终无法怎么样,无可奈何地接受作为小国的残酷现实。

  发生在新加坡的车祸,造成一死两伤,如果得不到正义的审判,而肇祸者又以所谓的豁免权,最终无需面对任何法律的制裁,国际人权组织对该事件不知是怎样的态度呢?对于罗国公使车祸事件中不幸遇难者的家属,除了表达深切的关怀,我们深信,公正的审判和正义的伸张会到来的。我国虽小,但国民与政府的心态不弱。我们也深信弱肉强食,是属于动物界的自然规则。我们不是动物,所以国家虽小,但只要有理就不怕正义得不到伸张。国民与政府将会以秋菊打官司的心态,不断与罗国肇祸者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也许是一年、十年、甚至百年,我们都不会放弃。

  教育部不妨考虑将这起事件编入教材,教导后人自强不息,有理就不怕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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