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美國商務部公佈了針對中國光伏產品反補貼案的初裁結果,除對尚德、天合公司分別徵收反補貼稅2.9%和4.73%外,對其他涉案中國企業一律徵收3.61%。儘管徵收的稅率不高,但其性質是惡劣的,其目的更是不可告人。
此次光伏產品案歷經半年時間,初裁結果曾一拖再拖,暴露了本案的複雜性。
其一,該立案調查受到中方企業強力反對,中方光伏企業積極組織應訴,以大量的事實證明了中國光伏產品的發展優勢是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形成的。企業沒有直接享受政府的任何補貼,而且涉案企業有幾家是在美國的上市企業,企業的經營渠道、財務管理是透明的,無可挑剔的。
其二,該項立案同時遭到了美國能源界的反對,美國太陽能工業協會曾公開反對此項立案,表示美方的利益選擇是錯誤的,此案在保護了美方少數幾家太陽能板生產企業利益的同時,將嚴重損害美國新能源產業的發展,一旦徵收高額的懲罰關稅,美方大部分下游企業將面臨生產成本上升、經營困難的局面,有可能形成新的失業壓力。
其三,此案不僅影響到中美雙方的新能源企業,同時也將對全球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帶來困惑。自金融危機後,主要發達國家都將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列為重點加以支持,眾所周知,全球經濟復甦缺乏的是新興產品的興起及產業化過程,此案如果成立,歐美的新能源政策首先面臨調整和取消撥款支持項目,這無疑將給全球經濟復甦帶來新的陰影。
案情是清楚的,美國政府的決策者們不會忽略這一切因素。這也就是此案一拖再拖,最後將錯就錯的原因。
除上述因素外,此案同美國大選、同奧巴馬的人氣和支持率變化也緊密聯繫在一起。說此案是貿易保護主義只是常規表述,其實此案的政治目的非常明顯:通過打壓中國來爭取產業支持,但這種做法過多地考慮了政治得分,而忽略了美國整體的經濟利益。或者說,這種做法暴露了美國政客們的短期行為,忽略了長期利益,因此是不得人心的,而美國此次勉強做出的初裁只能說是將錯就錯,勢必貽害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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